今天,小编带大家复盘下今年10月政策,国家与地方政策有什么变化?这些新变化是否值得重视?相关光伏的利好政策还有什么?
1、国家发改委 《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10月最重磅政策之一,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的光伏电站影响较大,“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即将到来。文件中指出:1)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对电力交易中心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可不受此限制。
2)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当地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按程序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2、国家电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户用光伏并网服务与代备案工作的通知》
1)明确10月31日前并网、备案的户用光伏项目,可纳入2019年度补贴范围。
2)明确电网不得拒绝受理新增户用光伏项目并网申请,对于期间新增并网项目,要按照结算周期及时结算上网电费。
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的通知》对实施电力业务许可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这两项涉及并网的资质进行严管,提醒大家安装并网时注意这两项资质。4、国家能源局公布《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19年10月)》截至9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已达427.735844万千瓦,远远超过350万千瓦的上限。但其中提到一点,为保持行业均衡健康发展,2019年10月31日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因此,结合国家电网的相关通知,10月份并网的用户不要因为规模超限的事感到恐慌,只要31日前能并网,就还能拿到补贴。哪怕31日前无法并网也不用着急,因为2020年国家应该也还有补贴。5、国家《关于取消部分地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尤其是能源领域,该《条例》将进一步改善能源领域民企的生存状态,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五星公司的光伏组件智能化生产车间
广东、山东、山西、北京、甘肃、陕西、湖北、上海、海南、湖南、青海、内蒙古共12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整体来看10月地方政策,总的政策条数并不多,共16条,但补贴与分布式政策相对较多。代表性的地区如下: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263个企业投资光伏项目共计13.98万千瓦和3581个户用分布式光伏共计2.53万千瓦,列入该专项资金奖励目录予以支持。本月下达并拨付了东莞市第1-6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共计0.2262亿元。此外,佛山市发改局也在本月公示了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湖南长沙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明确2014-2020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公布了当月的装机规模和纳入补贴的名单,各地也陆续进行了公示。9月山东省仍为新增补贴规模最大的省份,9月新增纳入财政补贴规模为375.84MW,总计已纳入补贴规模为1452.49MW。
▲五星牌光伏组件在光伏电站中的应用
三亚发改委发布了“扶贫最严禁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相关政策的通知》中强调,建议暂停2018年市政府统筹实施的光伏扶贫项目,暂缓实施《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此外,全国范围内各省积极响应工信部政策,纷纷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的报送工作,其对申报项目均有非常严格的门槛。
比如,示范项目须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原则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提供)或服务,提供规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务;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0.1MW;
随着冬季采暖季的到来,以青海为代表的地区出台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相关通知,探索发展新型供暖形式成各地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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